兰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对超基本学制硕士研究生预退学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17]第41号令)中“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予以退学”的规定及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对超基本学制博士生、硕士生进行学业预警及拟清退的通知》(兰理工研发[2021] 20号)中的文件精神,以下五位同学未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应于2023年6月办理退学手续,截止目前,五位同学仍未提交退学申请。按照《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兰理工发[2018] 314号)第三十四条,应予以退学。经学院研究决定,现以学院官网公告形式送达退学处理预通知,名单如下:
类别 |
学院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工程领域 |
年级 |
工程硕士 |
材料学院 |
153085204011 |
马世辉 |
男 |
材料工程 |
2015 |
工程硕士 |
材料学院 |
153085204008 |
李籍 |
男 |
材料工程 |
2015 |
工程硕士 |
材料学院 |
153085204006 |
蒲敬文 |
男 |
材料工程 |
2015 |
工程硕士 |
材料学院 |
153085204003 |
丁香君 |
女 |
材料工程 |
2015 |
工程硕士 |
材料学院 |
143085204016 |
胡云鹏 |
男 |
材料工程 |
2014 |
请以上同学在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学院办理退学和离校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特此告知。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至6月14日
联系电话:0931-2976378
兰州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