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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学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申请人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科研成果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4 17:07:23 阅读量: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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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学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申请人

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科研成果情况公示

学术能力水平是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基本要求。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要求,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学位前需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定科学研究工作,取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

2024611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审查通过,建议授予以下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    

1211080501001,何成玉,材料物理与化学;

2211080501002,侯景枫,材料物理与化学;

3171080502028,赵永生,材料学;

4181080502006,吴强红,材料学;

5191080502002,范祥娟,材料学;

6201080502003,张鸿飞,材料学;

7201080502005,王相雅,材料学;

8201080502007,刘博,材料学;

9211080502006,魏承东,材料学;

10211080502010,张冬婷,材料学;

11161080503017,李德福,材料加工工程;

12181080503001,高敏,材料加工工程;

13181080503003,李晓诚,材料加工工程;

14191080503004,周田水,材料加工工程;

15191080503005,王凌云,材料加工工程;

16191080503007,韩静,材料加工工程;

17201080503006,张辛健,材料加工工程;

18211080503002,常成功,材料加工工程。

为严格审核程序,加强科研诚信监督,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4年春季博士学位申请人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清单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有不实异议请实名按以下方式向学院反馈,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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