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创新中心设备使用方案
本中心设备仪器使用面向全校师生共享开放,由中心主任全面负责,指导老师分区域负责,委派材料学院研究生专门负责设备使用与日常维护。具体使用方案如下:
1. 设备委托材料学院研究生专门负责具体设备,由分区指导老师负责,将定期对参与科创项目的“创客们”进行培训。
2. 新材料中心主要分为三个板块分区,新材料制备区域;材料加工区域;材料性能表征区域;各区域设备清单及指导教师详见中心简介,具体设备使用必须先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在清楚设备的各项功能及指标的情况下,由指导教师许可,经考核合格后并颁发相应证件,方可持证独立操作使用。
3. 实行专门设备专人负责运行与维护,原则上设备使用不允许外借,如有项目上开展需要,经中心主任批准备案后方可外借使用,设备外借期间的一切损耗与维护均由使用人负责。
4. 设备使用设立台账,有具体的使用记录,耗材有出库入库记录。
5. 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解体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或因课题需求等原因需拆改解体时,需经中心领导批准。
6. 中心主任每月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确保设备使用率,如部分设备仪器使用过程中,因人为因素无法再投入使用,将按照管理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如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将报备中心进行维修,更换亦或报废。
7. 中心将对现有设备与仪器及将来可能购置的设备作远景规划,按照规划将中心所能开展的各类竞赛活动与科创任务相衔接,按照相应的科创活动使用频次纳入到设备管理者考核范围。
总体上,本中心的设备使用方案以创客梦工厂及创新创业学院的相关规定为框架,保证设备与仪器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