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10 11:23:26 阅读量: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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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生学科竞赛是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一项重要的实践教学活动,是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学生将理论知识向实际应用转化的重要途径。

为切实做好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真正起到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大学生团队合作意识的目的,使竞赛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促进竞赛成绩提升和管理水平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宗旨与目标

学科竞赛活动是全院的一项重要教育教学活动,旨在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为学生提供一个能够展示个人能力和学习成果的舞台。通过学科竞赛营造学院科技文化氛围,激励更多教师和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以此促进学科的各类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竞赛育人质量,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应用型人才。

二、竞赛组织与管理

(一)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元东

副组长:朱福良  丁克贤

  员:学院创新中心工作人员、各专业(系)主任、各学科竞赛负责人、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创新中心学生干部

  书:刘建军

学院学科竞赛办公室设在“新材料创新中心”。

竞赛办公室根据学校规定,负责召集竞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成大学生学科竞赛政策制定、项目立项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学科竞赛活动的统筹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 新材料创新中心

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学科竞赛的统筹管理与组织协调,其职责主要包括:

1)审核、发布学科竞赛通知文件;

2)负责协调联系与学科竞赛相关的校内各部门;

3)审核学院组织校级学科竞赛的实施方案、竞赛规程、竞赛命题、比赛结果公布等;

4)审核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项目的学生选拔、集训及组队参赛实施方案;

5)认定指导教师的辅导、培训工作量,审核竞赛预算经费;

6)审核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

2.各专业(系)负责本专业学科竞赛项目的具体实施。

须在竞赛实施前一个月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具体的竞赛实施方案,明确竞赛目标、培训安排及经费预算(包括培训费、耗材费、差旅费、参赛报名费等),详见《兰州理工大学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附件2)。其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校级竞赛,包括拟定竞赛通知、制定竞赛规程、竞赛命题及评审等,并将获奖结果报送创新创业学院。

2)组织参加通过学校审定的省级及以上竞赛,确定竞赛负责人、制定竞赛目标和培训方案、选定竞赛指导教师(教练)、选拔和培训参赛选手、带队参加比赛等;

3)做好竞赛活动的总结及奖励申报;

4)负责本学院责任学科竞赛的组织开展,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保证学科竞赛取得好成绩,责任学科竞赛项目详见附件1

5)具体承办学校下达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

(三)学科竞赛的参赛对象为符合各级各类竞赛要求的全日制大学生(以具体竞赛通知为准),鼓励学生跨学科组队参赛。

(四)参赛作品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学校同意均无权处理(二级学院须与参赛学生签订协议)。如有违反,学校有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竞赛项目完成后两周内,负责单位应向创新创业学院提交学科竞赛活动总结。总结材料应包括竞赛总结、技术总结、培训考勤、部门意见及佐证材料等方面内容,详见《兰州理工大学学科竞赛项目总结报告》(附件3)。

(六)学科竞赛活动经费使用按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鼓励多渠道(如企业赞助)筹措竞赛经费。

(七)学校将学科竞赛的开展纳入二级单位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