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招收的均为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分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培养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就业。
三、报名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硕博连读考生应该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三) 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6年以上(含6年,工作年限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计算)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在教学、科研和专业技术方面工作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者:①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三篇以上(含三篇);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骨干(排名前三)完成科研项目,并获省级进步奖或厅局级一等奖。报考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和复印件。
3、报考时应出具在我校或国内外其他高校所修的所报考专业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具副高职称以上者可录取后补修硕士生课程)。
(四)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五)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六) 有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持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定向研究生还须加开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
(七)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名材料
(一) 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 出具两份专家推荐书;
(三) 出具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
(四) 出具硕士学位证复印件(须先出示原件;应届毕业生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五) 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六) 政治审查表(有特别情况的,需提交有关材料);
(七) 同等学力人员还须填写同等学力人员报名登记表。
五、其他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若招生当年本规定与教育部文件有相悖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