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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机制

发布时间:2017-10-17 00:00:00 阅读量: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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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目标达成度

评价机制》的通知

 

院属各系、全院教职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机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机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30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机制

 

学院以学生四年的学习为过程,培养目标为指导,以毕业生应达到的各项毕业要求为目标,从专业定位和指导思想到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建设、专业整体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等各个环节,进行持续不断的落实和改进,并对学生学习、就业、用人单位反馈意见等方面进行跟踪,以完成学生的培养,实现培养目标。

一、评价对象

针对材料学院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

二、评价原理

采用综合评价方式来判断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具体为用人单位调查、毕业生调查情况符合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三、评价依据

评价的依据为:

1)   用人单位调查问卷

2)   毕业生调查问卷

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流程如图1所示。首先向企业和毕业生发放调查问卷,将调查问卷进行处理,其中用人单位认同度(达成度值)占每项综合认同度值(达成度值)60%,毕业生认同度(达成度值)占每项综合认同度值(达成度值)40%,培养目标整体认同度(达成度值)取各自目标认同值(达成度值)的最低值,培养目标认同度的目标值(达成度值)为4.0,即基本达成。邀请专业教师和行业专家对现有培养目标的达成性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出新的毕业要求。

1培养目标达成性评价流程

四、评价机构和人员

各专业负责人为评价小组组长,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评价小组的成员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教师代表和企业、行业专家。

五、评价周期

完整的培养目标达成评价周期为每41次,培养目标达成评价的部分依据项,其评价周期为41次。

六、评价结果

评价结束时形成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给出培养目标是否达成的结论及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