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在站及提前出站办理流程
※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至4年,最短在站时间21月。设站单位可根据研究项目需要适当延长在站时间,但总在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年。
※外籍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可视情况适当缩短,在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两年内累计满12个月的,经设站单位同意可以出站。
1、进站网上预审填写在站时间
在进站预审“工作人员填写”栏中,按照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协议)填写预计出站时间,该时间段应长于2年,短于6年。
2、超期在站办理
设站单位可根据研究项目需要在“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管理”功能中延长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总在站时间不得超过6年。
3、提前出站办理
在站已满21个月,但未满24个月已通过设站单位出站考核的博士后人员,由设站单位核准提前出站。
4、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