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2015-3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发布时间:2017-10-17 00:00:00 阅读量: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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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

监控机制》的通知

院属各系、全院教职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本科生教育教学水平,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以便满足不断变化的社会和学科发展新需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印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机制》,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立校之本,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建是高等学校实施人才培养的保障。在目前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下,要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特色,满足社会和学科发展的新需求,就必须构建科学系统而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以行之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来保障教学质量的持续稳步提高,促进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基础上制订了符合学院特色,科学系统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包括对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和定期对专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依托质量监控体系严格执行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促使学院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图1 学院本科教学监控体系

学院院长是学院本科教学第一责任人,学院教学质量监控负责人为主管教学副院长,包括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教学督导组、学院教学办公室。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由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各系主任及教学和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经验丰富的教授组成,全面负责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目标跟踪的评估与决策、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大纲的审定与修订、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达成的评估与评价等方面工作。

学院教学督导组,由学院领导、各系主任、学院教学办公室教学秘书组成,负责对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效果评估。通过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设计、专业实习、课程设计、实验教学)、教学资料等环节的督导与评价,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反馈和提出解决办法。

二、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督制度

为确保质量监控体系的正常运行,学院在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制度,以明确各系统职能,规范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自我完善、优化。

1、建立教学督导制度

学校已建立校、院(部)两级督导机制,明确校、院两级督导组职责范围。学院依据《兰州理工大学教学督导暂行规定》对本院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或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及教学效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防止在教学环节中出现与该教学环节质量要求不符的偏差,同时将督导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反馈至各系主任及教学副院长,帮助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督导组督导内容包括:对本院新上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及指定督导、对中级及以下申请督导的教师实施督导、对本院评教结果排名前、后各5%的教师进行跟踪督导、对本院归口的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检查。

2、建立教学检查制度

依据《兰州理工大学教学检查实施办法》,学院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学院本科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检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备课、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及教学日志填写情况、检查各门课程的衔接情况、检查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上机、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落实情况与执行情况、检查学生学习纪律与学习情况。

3、建立领导听课制度

学校已建立完善的各级领导听课制度,确保各级领导深入课堂教学现场,了解教学状况。依据《兰州理工大学关于领导干部听课的若干规定》,学院每学期由教学秘书负责制定学院领导听课计划,规定每位院领导听课次数不得少于8次,重点对新进教师及评教结果排名后5%的教师进行听课,以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4、建立学生评教制度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对获得大量的教学反馈信息,全面、准确地掌握学校教学工作,以及对教师的教学状况做出客观判断至关重要。依据《兰州理工大学关于评教的若干规定》,学院每学期末由教学秘书组织学生对本学期课程进行网上评教,评教结果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后报送教务处并反馈至教师本人。评教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之一。

5、建立学生课程评估制度

学院每学期对本科生所学课程进行教学质量问卷调查(见附件1),学期末由教学秘书将问卷调查表下发各课程班级,学生填写返回后由教学秘书负责统计、分析调查结果,并将调查结果反馈学院教学督导组。评估调查问卷及评估结果由学院资料室长期保存用于分析学院教学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为学院教学改革和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6、建立学生学习效果评价制度

①理论课程:加强试卷命题审核、成绩分析工作。每学期课程结束后各任课教师按照本课程教学内容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进行命题,考试试卷需经系主任、教学院长审核才能使用,要求保持试卷深度的连续性,使不同年级的学习成绩具有可比性。考试结束后由任课教师认真进行试卷分析,撰写试卷及成绩分析报告,明确指出试卷存在问题或不足,作为该课程以后命题工作的参考。

②实践课程:加强实践课程教学内容要求及成绩评价标准的制定工作。由实践课程任课教师制定实践课程评分标准并依据标准评定学生成绩,杜绝学生抄袭现象,保证实践教学学生成绩可靠性。

7、建立教学资料归档制度

依据《兰州理工大学建立学院(部)本科教学基础资料库的规定》,学院已建立学院本科教学基础资料库,每学期由专人负责本科教学资料的归档与整理工作。学院规定新学期开学两周内由教师将上一学期教学日志、考试试卷、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等资料上交学院资料室,经资料室管理人员整理、装订,系主任审核后存档。

8、建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学院在《兰州理工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学院实际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从学生评教、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教学资料检查、教学成果等方面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坚持重点评价和全面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以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与公正性。评价结果将作为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依据,以调动教师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励和督促教师潜心钻研业务,倾心投入教学,不断优化教学过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实现课程的教学目标。

9、建立教师开课论证制度

严格按照本科生培养计划开设课程,承担必修课任课教师需经各系审核、认定其能力并由学院批准,同时明确规定其职责和必要的条件。教师开设选修课,需要经过教师本人申请、各系论证、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开设。各专业组建课程组,设立课程组负责人,任课教师因故不能上课时由课程组其他教师任课,非课程组成员不得担任本门课程授课任务。教授、副教授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1门课程。

三、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机制

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是用于判断和衡量各主要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并加以调整与控制不可缺少的方法手段,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材料学院按照OBE教育理念制定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定期对培养目标合理性、培养目标达成度、毕业要求达成度、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记录文档,为修订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大纲等提供数据依据。

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主要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定期进行评价,同时不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邀请企业专家对学院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达成进行评价。

(一)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任:教学副院长

成员:各专业资深教授、各系主任、教师代表

秘书:教学秘书

(二)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大纲的审定与修订。具体内容为:培养目标设定准确性、毕业要求设置与分解合理性、课程对指标点支持的合理性与有效性、教学大纲体现的有效性等。

2、负责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达成的评估与评价。

①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

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评价是对已定培养目标是否符合发展趋势的评价,是对需求变化的持续改进,是对培养目标自身的修订,是对未来培养学生的一个预期。学院按照OBE教育理念,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机制,采用综合评价方式来判断各专业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见附件),评价方式包括用人单位调查、毕业生调查、社会需求报告、学校及专业定位情况符合培养目标的符合度等。评价周期为每4年1次。

②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

以学生四年的学习为过程,培养目标为指导,以毕业生应达到的各项毕业要求为目标,对学生学习、就业、用人单位反馈意见等方面进行跟踪,以完成学生的培养,实现培养目标。评价采用综合评价方式来判断培养目标的达成性,具体为用人单位调查、毕业生调查情况符合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评价周期为每4年1次。

③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

学院每 2-3 年组织对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计算出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结果,并判定是否“达成”。

评价采用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进行评价。以书面调查或问卷调查、访谈、部分能力测试、存档记录、专题小组讨论、学习档案、绩效评估、口头测试、行为观察、校友访谈、用人单位调查问卷等方法对达成毕业要求的情况进行评价。评价过程可采取抽样的方式进行,抽取样本应能代表所有的学生。

④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

由各课程组确定符合毕业要求、便于考核的课程教学目标;制定符合学校定位、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选取符合课程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的教材。

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作业、测验、课内实验、试卷等方式对学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并进行评价,撰写分析报告,分析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问题与不足,针对这些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课程目标达成结果由任课教师提供、各系汇总后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审定。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周期为每学期1次。

四、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

图2 学院教学质量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

学院在对教学全过程实行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监督和评价的同时,形成了与之相对应的反馈与改进机制。对于从各种途径获得的评价数据,通过分析、归纳、总结,形成反馈信息,用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修订和本科教学过程各环节的持续改进,通过持续改进促进本科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最终实现毕业要求达成。

1、教学过程质量反馈

学院通过教学督导组听课、学院领导听课、教学检查、学生评教、学生课程评价、学生学习效果评价、教学资料检查等多个渠道收集信息,对教学各环节进行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反馈各系主任及相关教师,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反馈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及社会评价反馈工作小组。组长为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副院长,成员为各系主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办公室相关人员。通过应届毕业生座谈、往届毕业生调查问卷、用人单位走访等方式征集学生和用人单位对培养过程与结果、毕业要求达成等情况评价数据。

具体工作方式为:由各系主任、教学办公室设计问卷内容,学生办公室负责发放、回收问卷,教学秘书汇总、分析、总结,形成报告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研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学院领导班子就报告和有关问题,以及教学指导委员会所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研究,提出相应的改进落实方案。

3、持续改进机制

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学院将整个人才培养过程置于有效的监控下,通过闭环运行,保证不断高效地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的持续改进:基于其社会需求符合度和达成度评价,改进培养目标,以更好体现自身优势并更好吻合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毕业要求的持续改进:基于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实现的符合度/支持度,改进毕业要求,以适应培养目标的变化和有效的实现。

课程目标的持续改进:面向毕业要求的达成,改进课程体系和教学实施,通过课程目标的达成,实现毕业要求的达成。

理论课程的持续改进:基于课程目标的达成及教师分析报告,持续改进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促进课程整体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实践教学的持续改进:加强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完善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质量标准,增强质量评价的客观性,促进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实现毕业要求的达成。